
5月23日晚上19:44分南康区城管局执法队员例行巡查到文峰大道餐饮油烟门店时,发现佳兴材料中心附近一家餐饮店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。5月24日南康区城管局执法人员依法约谈了该店负责人肖某,并根据《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,对肖某处以五千元的行政罚款,同时责令肖某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。
下一步南康区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餐饮油烟污染处罚力度,着力对油烟净化设备“装了不开或者是来了就开”的行为予以重点处罚,形成执法威慑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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